广州市发改委透露,广州将全面建立黑红名单制度。通过在食品药品安全、医疗卫生、社会保障、金融、知识产权、工程建设、低碳节能与环保、电子商务等领域建立这一制度,将信用状况好、信用等级高的列为红名单,明确激励措施,将严重失信的列为黑名单,出台惩戒措施,推动红黑名单落实到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中。同时,广州将加大信用联合奖惩,在行政审批、招标投标、政府采购、财政性资金使用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,依法审核业务对象的信用记录,对红名单实行优先办理、简化程序、“绿色通道”、重点支持、重点推介、优先考虑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、优先考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激励措施,对黑名单实行告诫约谈、从严监管、限制办理、市场禁入或清退、财政性资金一票否决等惩戒措施。